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34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2.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全市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二、考试时间与考区设置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5月20日 | 09∶00~12∶00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4∶00~16∶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5月21日 | 09∶00~12∶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常州市设置考点,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2年为1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即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原“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
(三)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1)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他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毕业前实习不计入工作年限),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常州市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常州考试网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0日-2月23日
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3月1日
咨询电话:86617131
(二)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2017年2月22-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资格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北直街35号。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 85682071
2016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人员除外),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至现场接受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并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则报名不成功。
考生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报名表上有相关的业务工作证明,请务必填写并加盖公章;承诺栏内必须考生本人签字);
(2)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建议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同时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建议中专学历的考生同时提供档案托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下报考人员需提供档案托管部门盖章的课程设置表(成绩单)复印件:
凡所有以“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毕业”中“艺术设计”专业报考的考生。
(5)根据历年资格终审的要求,请以下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务必提供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并盖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社保缴费记录单上的工作单位需与报名所填单位一致):
①凡1983年后(含)出生的考生,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条件报名的(2002年至今的社保缴费记录);
②单位所在地不在“常州市(含溧阳市)”范围的(根据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工作年限要求提供相应的社保缴费记录)。
考生在报考时,应按照报名条件及要求如实报考,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将抽查考生的社保信息,如发现有伪造工作单位、工作年限等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报名表上单位意见栏请务必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栏内必须考生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两页都需复印)。
(三)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5月11日起,报名成功的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如有需要报名发票的考生,请于5月15日至5月19日到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1楼服务大厅凭身份证领取发票。
七、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请报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自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