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新乡学院使用全供事业编制,面向社会选调招聘双师双能型教师2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岗位专业及数量
《新乡学院2016年公开选调招聘双师双能型教师计划》(见附件2)。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时,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调整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
二、选聘条件
(一)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在企事业(行业)单位工作1年及以上,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人社部门颁发的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与所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见附件2)。
2.具有本科学历,同时具有本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与所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见附件2)。
(二)专业条件:所报岗位专业对口;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胜任选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年龄条件: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是指主持过国家863、973科研项目(或其子项目)或主持科技成果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选聘方法
采取量化积分、面试(试讲、实际操作技能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对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遴选。拟聘人选经体检合格后,予以公示。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6日上午8:30至1月8日下午17:30(周六、周日正常受理)。
2.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原始资料证明、学术成果及获奖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新乡学院人事处报名,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新乡学院选调招聘双师双能型教师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2份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3.报名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191号新乡学院人事处。
4.联系电话:0373-3682565;3682563
(二)资格条件审核
由新乡学院组成选聘考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按照《新乡学院2016年选聘双师双能型教师量化计分办法》(附件3)进行量化计分。满分130分。
(三)面试
选调招聘双师双能型教师面试考核主要是对应聘者是否具有基本教学能力和素质进行评价,考察应聘人员能否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部分专业岗位需要加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
1.根据量化考核积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急需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且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有实操要求的专业加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试讲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满分各为100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4.无须参加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考生,其试讲成绩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参加实际操作技能测试考生的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40%。
5.试讲内容根据岗位专业和指定教材进行。
总成绩=量化考核积分×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依照科研积分、学历高低、职称高低、在企业工作年限、参加工作时间依次排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仍不能确定时,通过面试加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学院提出拟聘意见,报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人员调动、工资关系、合同签订等相关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岗位认定。
所选聘人员,进入学院工作后,须在相关实验实训和教学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5年之内不得提出调动要求。
新乡学院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