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凡携带者请交到监考员指定地点保存,否则一律按违规处理;
2.考试日期:2016年12月24日到12月25日;
3.上午考试时间:8:30—11:30;
下午考试时间:14:00—17:00;
4.每场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150分钟后考生才能交卷;
5.请正确填写考生编号和姓名,正确张贴统考试题答题纸、卡的标签;
6.中午午餐、学习或休息场地设在有空调开放的桃李园餐厅(一楼)、蹊苑(二楼);
7.考点配备有专门防止作弊的工具,特别配备的手持式金属探测器、 “监考大师”和无线电监测车;
8.考生不得携带手表等计时器进入考场。考场内置有挂钟用为计时参考,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文具进入考场,考点配有签字笔1支(0.5mm)、铅笔1支(含橡皮擦)、2支签字笔芯、直尺1把、胶水一瓶。
9.考生不得着制服参加考试,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如被手持式金属探测器检测到,则影响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0.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规定: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帮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