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提前赴温州大学举行专场招聘会引进2017届普通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温州市教育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组团提前赴温州大学举行专场招聘会引进2017届普通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
1.市直公办学校:(1)温大2017届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前25%)和已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2)211高校2017届浙江籍师范类毕业生和已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3)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2017届温州籍国家免费师范生;(4)浙江省内高校获国家奖学金的2017届师范类毕业生;(5)全国、省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全国三等奖或省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6)浙师大2017届师范类“学子英才”和已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
2.市直民办学校:2017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或已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核,择优录用。市直民办、公办学校不得兼报。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市直公办学校招聘53人,民办学校16人。招聘岗位及资历要求具体详见《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温大举办专场招聘会引进2017届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考核程序及方式
温大专场会于12月21日(周三)至23日(周五)举行。
1.发布专场招聘会信息,预报名。在温州大学就业信息网、温州人才网和温州教育网上公布招聘信息,12月17日8时起报考者可通过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http://rczp.wzer.net)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须上传身份证原件照及带条形码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照,211高校本科生报考者还须上传师范类2017届毕业生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有效),获国家奖学金或全国、省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的报考者还须上传相应获奖证书、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有效)等信息。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即时显示岗位预报名情况,预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修改预报名岗位。
2.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谈、确定初步考核人选。分学校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不受预报名岗位意向限制,报考者可与多所学校进行沟通、面谈。与学校达成意向的报考者须完成网络信息填报,学校按每个岗位1:3确定初步考核人选,并通知初步考核人选填写纸质报名表(附件2),招聘学校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
12月21日9:00在温大体育馆二楼羽毛球场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谈(14:00报名截止);14:00-16:00各招聘学校确定初步考核人选。
3.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的,取消岗位或核减岗位数,其中体育岗位、中职学校语文、数学专业教师岗位根据报名情况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至1:2。
12月21日晚分学校通知考核人选参加12月22日的考核。
4.考核(满分100分)。分上课(模拟课堂教学,占80%)和面试(占20%)两个环节。
上课(模拟课堂教学)采用百分制,按80%计入考核总成绩。上课(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
面试采用百分制,按20%计入考核总成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仪态等。
考核前准备45分钟,考核时间15分钟,其中上课(模拟课堂教学)12分钟,面试3分钟,上课(模拟课堂教学)后即进行面试。
当天公布成绩。每个环节考核成绩均取7位评委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考核总成绩=上课(模拟课堂教学)成绩×80%+面试成绩×20%。如同分,进行加试,加试采取答辩形式,时间5分钟。
12月22日7:00全体考生凭身份证到温州市第三中学(小南路36号)报到、集中(迟到15分钟考生不得入场),按学段与学科岗位分组抽取考核序号,7:45第一个考生开始准备,8:30开始依次进行考核。统一集中封闭式待考。
四、拟聘用、签订就业协议
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上课(模拟课堂教学)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上课(模拟课堂教学)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该岗位空缺或核减。
12月23日9:00在温州教育大楼(市府路490号)三楼报告厅组织签订就业协议。
五、办理聘用手续
2017年8月20日前办理聘用手续,考生须在2017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资格,解除协议。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六、其他告知事项
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温州教育网:http://www.wzer.net;温州人才网:http:// www.wzrc.net;温州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ob.wzu.edu.cn/;咨询电话:0577—88639160,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1016室;监督举报电话:0577—88630118,温州市教育局纪检组1708室。
本办法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温州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