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中市委组织部、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从任满2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中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汉人社发[2016]117号)精神,现就我县任满2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招聘为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范围
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镇(街道)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与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任满2个聘期,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持高校毕业学历证书、身份证、《村官招聘为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县政府网站下载)、聘期内年的考核印证材料,于2016年12月15日在县委组织部组织二科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1、公示应聘报名信息。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报考应聘信息在留坝党建网和县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下一步工作程序。
(二)考核与考察
为了全面、客观的了解和掌握应聘报名人员的聘期和任期思想、工作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情况,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成考核考察组,对应聘报名人员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察。考核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考核考察结论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公示
对考核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网络媒体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方可按照招聘规定进行聘用。
四、聘用
根据考核(考察)、体检和公示结果,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将招聘岗位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分别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和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审核。审核合格的,由市人社局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此通知到县编办、人社局、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入编、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同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中共留坝县委组织部 留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