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从任满2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为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汉人社发[2016]117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任满2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中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为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且有编制空缺的镇(街道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县内任满2个聘期,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受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城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城固党建网站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公示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二)申请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可于2016年12月14日8:00至16日18: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报名。报名需提供:
1、两个聘期的《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2、任职村所在镇党委出具的任职鉴定;
3、聘期内考核结果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12月17日
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作出资格审查结论。
(四)考核考察
时间:2016年12月18日至20日
考核考察组赴相关镇村对资格审查合格村官进行考核考察。考核考察按以下程序进行:
1、自查小结
考核考察工作开始前,通知考核考察对象对任村官以来的工作、思想、学习情况全面小结,形成书面材料,经村党支部讨论通过后,报镇党委审定。
2、民主评议
在任职所在村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发放民主测评表,参会对象对村官任职以来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价。
3、征求意见
赴任职村所在镇深入了解村官综合表现情况,发放民主测评表,听取评价意见。
4、综合评议
作出考核是否合格的终审意见。原则上,民主评议和征求意见合格率低于70%的,不得确定为合格。
(五)体检
时间:2016年12月21日
考核合格人员到指定二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照定岗原则确定岗位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城固县政府门户网站、城固党建网站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情况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将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招聘资料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审核合格的,由市人社局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聘用人员持通知书办理人事、编制、工资手续,同定岗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中共城固县委组织部 城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