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16年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公告》规定,现将湖南省司法厅2016年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录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地点。
2016年12月17日7点整集合,统一乘车前往医院进行体检。集合地点:湖南省司法厅办公楼前坪(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加盖厅、局政治部公章)按规定时间集合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作弃权处理。
2、考生要注意休息,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参加体检。
3、准备体检费用(500元/人),体检结束后直接缴给医院。
4、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一经发现,以违规论处,取消有关考生体检资格。
5、体检结束一周内,将电话通知相关考生进行进一步检查或复检,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体检合格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6、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湖南省司法厅政治部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