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与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12月招聘教职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