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数的3倍(招聘计划6名及以上的则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2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报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某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5倍,为方便安排考试,按学校奖学金获取数量及等级、是否担任学生干部、是否中共党员、社会实践情况、各类荣誉获得情况等进行筛选,按计划招聘人数5倍比例确定参加考试对象。并于12月10日当天电话通知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校园内)。
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