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引进优秀教育人才,解决高中师资力量短缺问题,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0人,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及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1.学科计划(30人):语文7人,数学2人,英语1人,物理1人,化学5人,生物2人,政治3人,历史4人,地理5人。
三、招聘范围及办法
在2016年东北高师院校联合供需洽谈会上采取面试的方式现场招聘,招聘对象为2016届和2017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和一表本科生。
四、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行为端正;
2.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具有拟聘岗位的教师资格(以教师资格证为准);
4.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同,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专业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受行政处罚拘留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4.集贤县在编教师不得报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11月30日起在集贤微言、集贤政府网、集贤县教育信息网、东北师范大学发布公告,同时招聘方案在集贤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016年12月3日,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
3.提交的有关资料: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报到证。同时提交近期同版一寸蓝色免冠照片3张。
2017年毕业的应届生可先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
网上报名的考生填写《集贤县招聘教师报名登记名册》,并同上述证件电子扫描件传至邮箱jxxrsg009@126.com。
(三)资格审查。所有报名人员必须携带提交的有关资料于2016年12月3日到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准考证,考生填写《集贤县招聘教师登记表》,签写《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教材范围是现行高中课改教材,其中:英语为外研社版高一必修教材,历史为岳麓版高一必修教材,地理为湘教版高一必修教材,
其他学科为人教版高一必修教材。面试时间20分钟以内,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师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体检和政审。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和政审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及政审项目进行。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据各学科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重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公示和试用期。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确定各学科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教育局分配具体工作岗位,聘任的2016届毕业生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到编办落实编制;聘任的2017届毕业生需与县教育局及所在院校签订三方协议,待其正式毕业后办理录用手续和落实编制。公示期有异议,经调查核实确实不适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由用人单位具体考核,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管理及待遇
1.被聘人员必须在教育系统工作满6年以上方可调出本系统,否则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2.被聘人员享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待遇;研究生学历的享受安家费3万元,本科学历的享受安家费1万元。如违约:研究生学历的需一次性缴纳违约金6万元,本科学历的需一次性缴纳违约金2万元。
七、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集贤县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栾伟江(县委常委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思文(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光仁(县纪委副书记 监察局局长)
贾敏志(县编办主任)
韩树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恒志(县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考试报名和相关考务等具体工作。咨询电话: 0469-6128625,18646991588。
八、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集贤县教育局 集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集贤县监察局 集贤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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