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根据《2016年咸阳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县2016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三原县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招聘岗位,通过笔试且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参加资格复审的所有考生。
二、资格复审地点
三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三原县政府东三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11月24日8:30-18:00
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户口本或相关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应聘教育类岗位须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在职人员考生须出具单位同意报名应聘证明(其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出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名应聘证明)。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社、教育、团委等)出具的服务期满同意应聘证明。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并相互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原则上必须考生本人前来办理,确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委托人除提交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所需全部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现场验证合格的应聘人员,将核发《资格复审合格回执单》,作为面试的依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三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