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
3.《免费师范生应聘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表》(附件2)原件(本人签名),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毕业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5.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水平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
如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面试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