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考委、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中非学历证书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15〕7号)和《关于调整物流管理专业、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中非学历证书课程设置的通知具体实施有关工作的函》的要求,省招考委对物流管理(专科、专升本)专业的课程设置进行了调整。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将原开考的物流管理(专科、专升本)双证书专业进行了拆分,使学历课程与非学历证书课程彻底脱钩,即取消原专业考试计划中的非学历证书课程,设置完整的学历课程考试计划(详见附件1、附件3)。调整后的物流管理(专科、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按照核心课程体系进行课程设置,省教育考试院将从2017年1月起按照新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课程考试。2016年年底前未按原专业考试计划毕业的考生,从2017年1月考试起按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
二、2017年3月1日起,物流管理专业中的非学历证书开始实行分等级整体认证。考生获得非学历证书后(提交各科单科合格证)方可按照课程替代表(详见附件2、附件4)进行认证(免考)。已经参加了物流管理非学历证书考试并取得1门以上(含1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须在2017年3月1日前按照课程替代表(详见附件2、附件4)进行课程认证(免考),并按规定办理转免考手续。2017年上半年集中办理转免考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单门证书课程的认证(免考)。
三、物流管理(专科、专升本)专业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变化较大,省教育考试院在征求主考学校意见后确定了变动的课程使用教材(详见附件5),并按照调整后的使用教材进行命题和考试。请有关高校提前订购教材,合理安排好教学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四、各市(州)招考委、有关高等院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深理解,领会精神,做好政策解释和落实工作。要及时通知相关机构和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课程认证(免考)。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帮助考生完成本次课程认证(免考),妥善处理好各项调整过渡工作,确保考生合法权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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