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税务会计的对象
税务会计的对象是指税务会计所要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它是纳税人因纳税而引起税款的形成、计算、申报、补退、罚款、减免等经济活动,以货币表现的税收资金运动,寓于企业的全部经营资金运动之中。但是税务会计并不核算和监督企业单位的全部资金运动,而只核算和监督企业单位有关税款的形成、计算、申报、缴纳及其有关的财务活动。具体地讲,税务会计的对象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经营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所取得的各种收入。企业单位的经营收入是计算上缴税款的重要依据,它不仅是计算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的依据,也是计算所得税等收益税的依据。
(2)生产、经营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费的全部资金支出。它包括生产过程的生产费用和流通过程中的流通费用。成本(费用)主要反映企业资金的垫支和耗费,是企业资金补偿的尺度。一定会计期间的成本(费用)总额与同期经营收入总额相比,可以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的盈亏、劳动生产率的高低等,同时也是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
(3)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是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现的利润总额的分配。收益主要在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之间进行分配,其“分配”给国家的部分,主要是以缴纳所得税等方式实现。因此,对收益的计算正确与否以及分配是否符合有关法规,直接关系着国家税收和企业留利。
(4)税款的缴纳或减免。
由于各种税的计税依据和征收方法不同,不同行业、不同纳税人对同一种税的会计处理也有所不同,因此,反映各种税款的缴纳方法也不尽一致。减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给予鼓励或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是解决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特殊需要,是我国税收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对税款的缴纳和减免,应按国家规定和会计制度正确进行会计核算。
企业纳税、减税、免税等税务活动,都会引起企业的资金运动,因而都是企业税务会计的核算内容。此外,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也属于税务会计的内容。
总之,所有会计要素都与纳税有关,但并不是各会计要素的每一经济事项都与纳税有关。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在总体上是一致的,但在具体内容上,税务会计的范围要小于财务会计。
2. 税务会计的目标
税务会计作为会计的一个分支,既要以国家税法为准绳,促使企业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又要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追求企业纳税方面的最大经济效益。因此其主要目标包括以下方面:
(1)依法纳税,履行纳税人义务
税务会计要正确进行与税款形成、计算、申报、缴纳有关的会计处理和调整计算,及时、准确地填报有关纳税报表,及时、足额缴纳各种税款,认真执行税务机关的审查意见。
(2)正确进行税务会计处理,协调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税务会计要以国家现行税法为准绳,又要按会计法规作会计处理,还要在财务报告中正确披露有关税务会计信息。它与财务会计是相互补充、相互服务、相互依存的关系。两者作为企业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才能完成各自的具体目标,并为企业共同的目标服务。
(3)合理选择纳税方案,科学进行税务筹划
税务会计同财务会计一样,也要为投资人、债权人、经营者服务,但税务会计同时要服从、服务于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总目标。因此,税务会计应合理选择税负较轻的纳税方案,在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事先进行税负的测算并作出税负最轻的决策,事后进行税负分析等。这是税务会计的主要目标,也是纳税人权利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