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岗位一:用地规划科科员1名;
岗位二:办公室科员1名;
岗位三:执法监察科科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岗位一:广东省内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岗位二、三:佛山市内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
2、综合素质较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3、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二)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有三年以上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经验;
岗位二:全日制普通高校中文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有五年以上从事机关综合文秘工作经验。
岗位三:主要从事户外实地核查举报、具体办理案件等工作,日晒雨淋,工作强度大且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适合男性;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法或办案工作经历;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25日。
(二)报名方式:请符合要求的人员于报名时间期限内(以寄出邮戳为准)将材料邮寄到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佛山市国土规划局人事科,或带齐材料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限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并请及时致电,以便确认报名信息,过期不予受理。
报名者请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贴近期小一寸彩照),另附小一寸彩照2张。
2、公务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
3、报考岗位二的另请提供个人能力证明材料或独立完成的文字材料,包括调研报告、总结材料、发表文章等。
(三)资格审查:我局收到材料后,将电话及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以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分数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拟选调人员。
(五)考察和体检:对拟选调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并进行体检。
(六)转任: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联系人:吴先生
咨询电话:(0757)82246084
Email:fsgtghjrsk@163.com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15楼人事科
邮编:5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