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农信社不断创新支农方式,坚持以 “农信社支农惠民行动计划”为载体,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基地、园区等各类涉农主体进行了广泛持久的支持,开创了社会形象提升、收入渠道拓宽、农民收益增加、农业产业发展的多赢局面。
但是,在农业条件差异明显、资源型经济依赖度高、城镇化进程加快的现实背景下,我省支农工作在支农理念、统计操作、业务创新等方面显现出一些不适应、不同步、不适用的新问题、新情况。为此,笔者认为要做好支农工作,就需尽快转型。
在理念上转型,转变支农理念。为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地区差异化发展态势,近年来,以纯农业为范畴的“小农业”定位逐步转变为整合农业上下游产业链和关联产业的“大农业”理念,使得支农工作的覆盖面实现了倍增效应,拓宽了“农”字的释意层面。但是,部分基层社往往以“企业在农村辖区”、“解决农民就业问题”、“拉动农村经济发展”为借口,把对非农企业的支持成果强行纳入“大农业”的范围,而忽视甚至有意规避收益较低、风险较高的纯农业产业以及紧密关联企业。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精准定义“大农业”的现实含义,用“涉农产业”的范围补充完善“大农业”概念,以此支持当前开展的“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真正把以农业生产资料要素为基础、农业人口生产力为主体、体现农业生产集聚体生产关系的涉农主体纳入到“涉农产业”中来,使支农工作真正回归到“农”字的本意上来,让有限的信贷资源真正同农业项目发展有效对接。
在统计上转型,改进统计方法。现行“涉农贷款”统计思路上,分别按照用途、城乡地域、受贷主体等进行统计,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对“三农”的贷款支持力度。在汇总分类上,按照受贷主体分为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各类组织涉农贷款、城市企业和城市各类组织涉农贷款。这种分类模式是基于“大三农”的理念,但是容易出现数据交叉统计的问题,在此统计构架中下达的支农任务,缺乏精确导向和具体要求,仅对总量提出“三个高于”的引导目标,如增速高于贷款平均增幅、增量和占比高于上年等要求,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户贷款等“纯农业”贷款逐步萎缩的趋势。为此,各级应在下达支农任务时,明确提出农户贷款、农村企业贷款等与农业紧密关联产业贷款的增幅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甚至不低于支农贷款总量一定比例的要求。
在服务上转型,丰富支农服务产品。尽管全省农信社加快金融产品研发力度,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基础,逐步开发了诸如青年创业贷款、助残贷款、巾帼创业贷款等特色产品,但是产品开发的动力主要是以“品牌宣传”为主,许多单一产品的覆盖面和投放量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为此,在拓展支农服务产品上,应坚持三个方向:一是坚持普惠制原则。产品开发跟着农民需求走,在注重生产领域融资需求的同时,积极向消费领域转变,培植农民消费习惯,如在分期付款、商品所有权抵押等基础上,推出大宗家电、家用轿车、子女就学等专项信贷产品;二是坚持适应性原则。产品开发应跟着生产规律走,对农业、养殖等经营性农业项目,贷款发放、回收周期紧密结合生产、销售、资金回笼等规律,必要时引入“延期回收”机制,减轻“三农”客户流动性压力;三是坚持信息化原则。在开发支农信贷产品的过程中,要紧密依托“信合通”卡、“福农卡”等现代化支付手段和信息渠道,提高产品的信息化受理程度,加大农村地区ATM、POS机的布设力度,真正实现方便、快捷、易用、实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