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各直属初中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今年我市中招考生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2016年我市中招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芜湖市教育局芜教招考[2016]14号文件规定,如学校招生简章有要求,报考五年制高职及中职类幼师、烹饪、食品卫生、护理、游泳等专业的考生应根据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市、县招办指定医院参加身体检查。
二、7月8日上午,市直属初中毕业学校将体检考生数及考生填写好的体检表报至市教育考试中心;区招生部门将区属学校体检考生数及考生填写好的体检表汇总后报至市教育考试中心。
三、7月11日开始,市区需体检考生参加中招体检。各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学生参加体检,要有专人带队,教育考生遵纪守规,积极主动配合体检站工作;体检场所严禁大声喧哗;区属中学体检时,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须安排专人现场督察。体检结论将作为相关学校录取时的依据。
四、四县考生体检工作由四县招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