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韶关市省一级以上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市教〔2016〕44号)等文件精神,经我局审核,现将首批通过的南雄市、乐昌市、始兴县、新丰县、乳源瑶族自治县等5县(市)《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工作方案》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韶关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7日
相关附件详情请参考:http://www.sgedu.gov.cn/Item/40178.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