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市普通高中2016年招生工作意见》(韶市教[2016]46号)和《关于印发<韶关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韶市招考委[2016]12号)等文件精神与通知要求,经审核,我县陈招娣同学符合韶关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2016年6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新丰县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2258368(新丰县教育局教育股),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文体西路1号。
新丰县教育局
2016年5月26日
附:新丰县符合韶关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二)详情请见http://www.xinfeng.gov.cn/website/1561/article.jsp?url=/website/1561/html/0002/2016/55051_0.html&menu=null&siteCode=1561
姓名 | 照顾加分条件 | 加分分数 |
陈招娣 | 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女孩 | 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