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听障考生平等参加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教考试〔2015〕2号), 经研究,决定中度以上听障考生参加我市中招考试免考英语听力。具体办法如下:
一、免考条件
考生在500Hz、1000Hz、2000Hz、4000Hz四个频率点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在中度以上,即等于或大于41dB。
二、考生申请
考生应在每年的5月10日前,向所在学校提交《济源市中招考试英语听力免试申请表》(见附件),并附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或报告。
三、审核
考生的免考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于5月31日前提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将与其他类中招照顾条件一并审核,并及时将办理结果通知学校。
四、公示
经审查具备英语听力考试免考资格的考生名单要在一定范围内(原则上在学生所在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成绩计算
免听力考试后,听障考生的英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英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中招考试时,享有英语听力免考资格的考生,听力考试部分作答无效。其他考生进行英语听力考试期间,英语听力免考的考生可以翻看试卷,但不得答题。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