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新疆财经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财经类高等学府,也是自治区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担负着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任。学校坐落在乌鲁木齐市风景秀丽的北京路上,建筑总面积近62万平方米。
新疆财经大学的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政府干部培训班,1959年升格为新疆财经学院; 2000年12月,新疆财经学院、新疆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新疆财政税务学校合并组建新的新疆财经学院;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新疆财经大学。2007年6月经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被评为优秀。
学校已经形成了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多层次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是一所以财经教育为中心的多科性高等院校,设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6个学科门类。学校于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在新疆首先获得MBA办学权,2009年,学校又在新疆首先获得了EMBA办学权;现有27个普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统计学、新闻传播学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9个硕士专业学位。学校设立了35个本科专业,设有金融学院、会计学院、经济学院、统计与信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等14个学院和2个基础课教学部,同时还有MBA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附设继续教育学院和商务学院(独立学院)。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和英国雅思考试(IELTS)新疆考点均设在我校。
学校共有教职工1400余人,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的近60%,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的近43%;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0%。学校共有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193人,其中11名教师被中国人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中央财经大学遴选为博士生导师。
学校教学设施良好,拥有112间多媒体教室、16种(49间)实验室、60个校外实习基地,有现代化的运动场以及在新疆高校居领先地位的校园网络,图书馆拥有各类藏书110万多册。
学校与中国人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学校建立了对口支援关系,并与美国阿祖萨太平洋大学、日本亚细亚大学、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人文大学等十余所大学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学校与国内外学术界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学术交流范围日益扩大,促进了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坚持为新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新疆各族人民服务的宗旨,遵循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在改革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提高,在服务中求支持,坚持走特色化办学之路,努力创建新疆名牌、西北一流、全国知名、辐射中亚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专业介绍
1、会计学专业
会计学专业历经二十多年的专业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师资力量、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等方面不断提高,为新疆经济建设和发展输送了大量的中、高层次会计专业人才,赢得了社会各界高度评价和广泛赞誉。根据新疆财经大学制定的师资队伍建设目标与规划,会计学专业在逐步扩大师资数量的同时,“双高”人才(教授、博士)比例不断提高。经过多年的建设,师资队伍的规模和结构明显改善。目前,会计学专业有专任教师68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38人,硕士31人,博士26人。形成了一支数量保证、结构合理、相对稳定、能够胜任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的师资队伍,拥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人、有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和8门校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1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是新疆财经大学的品牌专业,自治区重点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具备经济、管理、财务和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胜任企业、事业、政府、教育等部门的相关工作,并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会计专门人才。
我校录取到会计学专业专升本学生将升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学生专科培养的基础上按照会计学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两年的培养。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2、物流管理专业
新疆财经大学物流管理专业于2008年2月获得教育部批准,在2008年9月开始招收本科生,并于2011年获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获得专项扶持。经过7年的建设,已经形成了一支年龄、知识结构合理、有较强教学和科研能力的师资队伍,目前,物流管理专业有专任教师9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1人,硕士6人,博士3人。拥有精品课1门,教学团队1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经过多年建设已经初步形成物流仿真(Flexsim)、物流实训、供应链模拟及推演、国际物流等实践(实验)教学体系。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掌握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的知识和技能、服务新疆社会和经济发展,具有现代创新意识的中高级应用型物流管理人才,强化培养满足新疆物流业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国际物流、企业物流、第三方物流等方面的物流人才。
我校录取到物流管理专业专升本学生将升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学生专科培养的基础上按照物流管理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两年的培养。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3、酒店管理专业
1999年新疆财经大学开办酒店管理专业大专班,在2000年开始开设旅游管理本科的基础上,学校于2010年设置了酒店管理专业并开始招生。经过相关专业办学条件建设和本专业五年来的建设积累,已经形成了一支年龄、知识结构合理、有较强教学和科研能力的师资队伍,目前有专职教师22名;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6名,博士研究生7名,在读博士3名,教师全部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并聘请国内一流学者、实业界知名人士作为兼职教授、客座教授4人。不断提高本科教学水平与质量,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方面,都具备了较强的基础和实力。
酒店管理专业主要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与管理理论基础,牢固的专业管理理论知识和熟练技能,现代酒店业经营管理理念,熟练应用现代信息科学技术方法及手段的能力,系统掌握酒店运营与管理的专业知识,在酒店及其相关领域有较强竞争力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我校录取到酒店管理专业专升本学生将升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学生专科培养的基础上按照酒店管理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两年的培养。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二)各招生专业计划
新疆财经大学2016年直升本招生计划一览表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培养学院 | |||
合计 | 汉语言 | 民考汉 | 民语言 | |||
1 | 会计学 | 35 | 26 | 2 | 7 | 会计学院 |
2 | 物流管理 | 20 | 19 | 1 | 工商管理学院 | |
3 | 酒店管理 | 10 | 9 | 1 | 旅游学院 | |
合计 | 65 | 54 | 4 | 7 |
三、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限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 专科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学生所在学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1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前10%的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后面的学生可依次递补。
3. 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水平达到CCT一级及以上,非汉语专业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水平达到MHK三级乙等及以上,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应达到大学英语三级水平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及以上。
(二)专科阶段专业要求
招生专业对专科阶段专业要求一览表
序号 | 招生专业 | 培养学院 | 专科阶段专业要求 |
1 | 会计学 | 会计学院 | 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纳税筹划方向) 会计与审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会计与审计财务管理(以上各专业生源类别为民语言、汉语言、民考汉) |
2 | 酒店管理 | 旅游学院 | 酒店管理(以上专业生源类别为汉语言、民考汉) |
3 | 物流管理 | 工商管理学院 | 物流管理(以上专业生源类别为汉语言、民考汉) |
四、推荐报名程序
各校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
推荐院校严格按照《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选拔。选拔结果在推荐院校集中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为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各高校(学院)在向我校报送直升本学生审核表前,须由学校(学院)主管部门领导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主管部门和学校公章。
五、考试录取办法
选拔考试均采用笔试形式,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上午10:00-15:00(北京时间)
考试地点:新疆财经大学至诚楼(5号教学楼)3楼
选拔考试课程科目为英语(非英语专业汉语言及民考汉学生按照CET4标准考试)或汉语(非汉语言专业民考民学生按照MHK三级标准考试)和专业课。各专业专业课考试科目见下表:
专业课程考试科目一览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抽考专业课 |
1 | 120203K | 会计学 | 会计学 |
2 | 120601 | 物流管理 | 物流管理概论 |
3 | 120902 | 酒店管理 | 酒店管理 |
我校将综合被推荐学生专科期间学习成绩(50%)和达到我校招生选拔考试单科最低成绩条件下的成绩(50%),从高到低排名,根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16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六、学费标准
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3200元/每学年。
七、学籍管理
直升本学生学籍管理纳入我校本科生学籍管理并进行学籍注册。直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八、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专升本学生修读完成拟升专业三、四年级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在我校达到大学外语水平考试(民语言学生达到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成绩要求,可获得新疆财经大学毕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我校学位授予细则条件者授予学位。
九、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新疆财经大学教务处 联系电话:0991-7842065
新疆财经大学教务处网址:http://jwc.xjufe.edu.cn
通信地址:新疆财经大学教务处(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
十、其他事宜
推荐院校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当年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二)拟直升本专业培养方案。
(三)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学生推荐汇总表(含Excel电子版,A4纸打印,格式见教育厅文件)(“备注”栏后增加“学号”、“班级排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等四个字段)。原专业及拟升专业必须使用教育部规范专业名称。
(四)拟直升本学生学业成绩专业排名情况一览表(须加盖成绩主管部门印章)。
(五)考生照片册:将考生照片贴于A4纸上(以拟升本科专业为单位集中,15人/页,5人/行),照片下附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原专业等个人信息(按学号排序),并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供以身份证号命名的学生电子照片。
(六)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水CCT一级及以上证书、非汉语专业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水平达到MHK三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三级水平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新疆财经大学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