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系部面试、学院人事师资教授咨询委员会审核、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纪检监察处聘用李元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5月4日至5月10日,报到时间由用人部门自行通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学院纪检监察处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学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
学院纪检监察处联系电话:075783876062
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75783106900
报到事宜,请查看<新进校教师报到指南>
人事处
2016年5月4日
附件:李元瑜基本情况表详情请见http://www.gdptc.cn/rsc/article.aspx?id=10871
姓名 | 性别 |
李元瑜 | 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