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及条件
1、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现在外地就读,要求回长沙县升高中的学生;无本县常住户口,但父母在长沙县境内购置了住房或父母在长沙县工作(务工),其子女现在外地就读,要求回长沙县升高中的学生(简称外地回县应届生)。
2、具有本县常住户口,要求回长沙县升高中的往届初中生(简称往届生)。
二、报名要求
1、凡要求回长沙县升高中的外地回县应届生、往届生必须在县中招办报名参加统一考试(在就读学校的应届生已经参加了报名的,我县不再接受报名。考生一律凭原学校教务部门开出的未报名证明,方可报名)。
2、外地回县生报名时应带齐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加盖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公章)或学生手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长沙县常住户口证明 [无本县户口则需父母工作单位或务工单位出示的工作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务工人员子女按长沙市文件执行)],初二生物、地理两科原始成绩单(必须是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考打印的有本人成绩的一页,并由学校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证明)等原件。报名时领取毕业生登记表、综合素质评定表、健康情况登记表等,认真做好建档工作。
3、往届生报名时应带齐户口簿及初中毕业证书原件。
4、报名时了解体育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三、报名时间:5月9日—13日
四、报名地点:长沙县教育局中招办(长沙县星沙商务写字楼五楼教育科507室,联系电话:0731-84011704,联系人:唐老师)。
五、收 费:每生80元(按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湘价教[2013]9号文件执行收取,每科10元,需要补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需每科另收10元),报名时一次交清。
六、文化考试时间:6月16日至18日
七、6月6日来中招办领取准考证,并提交档案资料。
八、毕业证发放:外地回县生考试结束后,由长沙县教育局中招办开具成绩证明,回原就读学校办理初中毕业证书。
长沙县教育局中招办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