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2015年12月在我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请按以下安排领取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
一、领取安排
⒈领取时间:2016年4月23-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周六、日照常上班)。
⒉领取地点:市自考办(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市教育局4号楼二楼招生考试报名大厅,联系电话:0756-2121325)。
二、领取办法
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他人代领,领取时应携带: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和这三证的复印件(三证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代领人要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领取的毕业专业名称及代码)。
三、注意事项
⒈个别经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由市自考办通知考生领回申请材料。
⒉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领者承担。
珠海市自考办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