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对符合条件的2016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员条件
(一)对象范围
2016年普通院校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1.滑县内户籍;
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
3.申请人须于2016年6月2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二)学历标准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1.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 至4月26日每个工作日的8:30-17:00)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网上申报,过期未申报的申请人,将无法进行后续申请认定程序。
(2)网上报名流程如下: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3)认定机构选择滑县教育体育局。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打印,不允许手填,B4纸正反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B5纸规格)。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体检表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上下载,B5纸规格)。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1)提交材料时间:2016年6月28日至6月29日;地点:滑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372-8668015。
(二)体检
体检时间:2016年4月27日、28日上午8:00--10:00
体检地点:滑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注意事项:
1、体检时需携带本人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2、空腹体检。
滑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