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对符合条件的2016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请认定时间
自4月11日开始至8月31日截止。
二、申请人员条件
(一)对象范围
2016年普通院校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1.驻马店市内户籍;
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
(二)学历标准和普通话等级要求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176号)规定的学历标准和普通话等级要求执行。
三、前期准备工作
申请人在提交材料及现场确认前,须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申请人须于2016年6月2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驻马店市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拟定网上申报时间段为:4月25日—5月10日(申请小学、初中、幼儿园人员请咨询各县区认定机构时间),申请人需在户籍所在地认定机构规定日期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3.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日期与本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日期一致。
4.申请人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四、提交材料及现场确认
(一)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须到户籍所在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到户籍所在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以外的全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二)提交材料及现场确认日期
申请高中、中专时间段为:6月27日—7月1日,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提交材料及现场确认起止时间(请申请人员关注本地具体时间安排)。
五、结果告知及证书发放
认定材料审核、结论告知及证书发放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176号)规定执行。
该类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