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州医疗机构2012年的发展规划,临床用血量将急剧增加,州中心血站目前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采供血工作正常运行的需要。根据血站的建设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我站决定面向全州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相关要求一览表
招聘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年龄 | 备注 |
体检医生 | 临床医学 | 专科 | 2 | 30岁以下 | 1、具备医师资格证; 2、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
采血护士 | 护理 | 专科 | 1 | 25岁以下 | 1、有护士资格证; 2、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卫生法律、法规专业基础知识,遵纪守法(如:无吸毒史;无违法、犯罪经历)。
(二)热爱卫生工作,服从血站工作安排,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富有爱心,具有献身无偿献血事业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有较好的理论水平和专业功底,有符合岗位需要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符合采供血人员健康要求,无血液传染性疾病。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步骤
(一)公告:通过《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面向全州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验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工作证明,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0日—10月30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州中心血站办公室(联系电话:0691-2123569)
(三)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领导小组审定后进入面试。
(四)体检:根据各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医疗技术人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各招聘岗位可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聘用:经面试合格后,由州中心血站与被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州中心血站对于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本公告由州中心血站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婕溪
联系电话:0691-2123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