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详见附件),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调剂,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调剂要求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数达到国家A类地区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法律(非法学)专业只接收同专业考生调剂,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满足教育部2016年关于调剂政策的相关规定。
二、调剂流程
1、3月18日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于48小时内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筛选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回复,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3、登陆渤海大学研招网(http://210.47.176.3/page/depart/zsxx/yanjiusheng/)查看复试通知及复试方案,按要求准备参加复试。
4、复试合格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进行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三、优惠政策
1、学术型研究生理、工、管理类学科调剂考生享受学生奖学金,金额与每年学费标准相同;其他学科 “985院校”考生调剂到我校的,享受学生奖学金金额与每年学费标准相同。
2、专业学位研究生“985院校”考生调剂到我校的,享受学生奖学金金额与每年学费标准相同。
3、“985工程”院校毕业生调剂到我校的,一次性享受优秀奖学金5000元; “211工程”院校毕业生调剂到我校的,一次性享受优秀奖学金3000元(与其他奖励可以兼得)。
4、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5、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渤海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416—3400137
网址:http://210.47.176.3/page/depart/zsxx/yanjiusheng/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邮编:121013
渤海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