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民办全日制国家普通高校(教育部代码:13727)。经过2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已成为一所集电子通信、飞机维修、无人机技术、机器人技术、汽车技术、电梯技术、信息技术、云计算技术、金融财经、建筑工程、民航管理、外语商务、人文艺术、新闻服装等专业协调发展,办学规范、管理严格、特色鲜明,深受教育主管部门盒社会肯定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改革,积极推进实施分类考试,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推动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机制,满足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和广大考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愿望,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地为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开展高职(专科)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工作的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信息、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行政及社会监督”的原则,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第二章 组织保障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遵循院校负责、招办监督、自我约束,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单独招生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双重监督。
第三章 报名程序
一、报考条件:取得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学生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二、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3月25日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招生网站(网址:http://www.xjtsxy.cn),根据提示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2)报名成功后,下载报名材料,打印并按要求填写;
(3)考生将纸制报名材料在报名结束前,自行送达或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学院信息处(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1066号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收件人:陈红,电话:0991—4161055,邮编:830017)。
2、现场报名
(1)直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2)可在学院派驻生源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人员处报名。
特别说明:以上报名方式,考生选择一种即可,无需重复报名。考生报名填报信息应与本人的高考报名信息一致,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高考报名序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籍号和联系电话,缺一不可。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1、《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见附件一,按填表说明认真详实填写报名信息);
2、《2016年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承诺书》(见附件二,请考生在承诺书指定位置签名);
3、2016年高考报名序号复印件(复印在标准A4纸张上,并在左上角标注为附件三);
4、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由所在高中学校出具在标准A4纸张上,加盖中学教务处印章,并在左上角标注为附件四);
5、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标准A4纸张上,正面在上,背面在下,并在左上角标注为附件五);
6、个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纸质照片2张(照片背面标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并将同版电子照片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学院邮箱(xjtsxy@163.com);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获奖证书、资格证书、民族考生提交父母户口本等复印在标准A4纸张上)。
特别提示:考生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请将上述1—7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自行送达或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学院信息处。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志愿填报说明:考生在报名同时填报专业志愿。由考生本人填写,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同意调剂。按自治区高校学籍管理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能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考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考生提供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审核通过名单于2016年4月5日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单招考试。
二、考试安排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1、考试形式
依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对考生进行综合考评。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及职业潜能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由学院组织相关方面专家成立面试考核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倾向及职业潜能进行测试。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集体评分确定面试成绩。
2、考生报到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6年4月8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我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并审验身份证原件,核对报考信息。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4月9日
面试地点: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见考场安排通知)
4、成绩计算办法:
单招考试成绩=基础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成绩
基础成绩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进行折算(A级折算为100分,B级折算为80分,C级折算为60分,D级折算为50分)。
政策加分成绩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
在自治区招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划线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结合高等职业教育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划定。
2、录取
面试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2016年4月15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2016年4月20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将预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公布在学院招生信息网。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单独招生文件精神,将不再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
二、录取通知书发放
根据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2016年4月27日开始邮寄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三、政策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加分结果须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以及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且无异议考生。照顾加分分值在录取中计入考生总成绩。
第七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应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入学,并携带相应的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报到时由学院验证。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对在报名推荐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高职(专科)单招日程安排表
第九章 相关事宜
一、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观园路1066号
邮 编:830017
网 址:http://www.xjtsxy.cn
电子邮箱: xjtsxy @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991-4161051 4162117
传真电话:0991-4161038
纪检监察联系方式:0991-4161055
二、本方案由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