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国标代码:14421
院校新疆代码:5040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探索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机制。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新教发【2016】13号)精神,结合我校办学特色,通过积极探索不断总结高职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的成功经验,选拔出适合学校优势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培养出具有创新技能和良好职业道德且用人单位欢迎的实用型高技能人才。
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特长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选才、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坚持自主自律、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领导和监督下,成立履行相应职责的学校机构。
(一)成立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校纪检委书记和主管招生就业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二)领导小组下设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纪检督查组、专业加试考核组、文化课考核组、网络保障组、安全保卫组,落实各项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1、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部门:招生就业处)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实施单独招生宣传计划,协调招生计划的落实;负责制订招生简章、单独招生实施方案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单独招生报考的相关准备工作。
2、纪检督查组(负责部门:校纪检委)
主要职责: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群众举报等工作。
3、专业加试考核组(负责部门:招生就业处、体育学院)。
主要职责:负责设定表演艺术(体育艺术方向)专业加试项目及赋分标准,组织考核,解答考生疑问等工作。
4、文化课考核组(负责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课考试试卷征题、命题、初审、终审,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试卷的批改和解答考生试卷疑问等工作。
5、网络保障组(负责部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随时解决网络出现的突发问题,确保单招考生报名及录取查询工作的正常进行。
6、安全保卫组(负责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报考、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考试期间的其他安全。
三、2016年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今年我校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118名。其中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为103名、非免费招生计划为15名。(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表一)
四、报名
每个专业有指定的语种计划和定向地州,报考考生要认真阅读计划表后再报考,每人限报一个专业,一个语种(双语班考生只能报双语计划,民考民考生只能报民考民计划)。
(一) 报考条件
1、取得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学生。
2、报考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考生,必须是获得《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美术、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
3、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必须是体育类的考生。
4、报考非定向表演艺术(体育艺术方向)专业,必须是艺术类考生。
(二)、报名时间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10时—3月25日18时。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网站(http://zsb.xjei.cn),根据提示在网上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粘贴本人照片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四)、报名要求
1、网上填报《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考生应对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等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考生必须签订《2016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单独招生考生保证书》(主要内容为参加我校2016年单独招生录取后,自愿放弃参加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保证书样稿请登录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下载打印。
3、中职毕业生须在报名同时需提交本人《***学校毕业生成绩表》的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一份。
(五)、报名资格审核
1、考生务必于2016年3月27日前,将报名表(粘贴照片、加盖公章)原件、保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专业加试合格证复印件等材料(如中职毕业生还需提交《***学校毕业生成绩表》的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报至我校招生就业处,如邮寄上述材料,请采用邮政快递形式,邮寄地址: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邮政编码:830043,电话:0991-8898231。如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报名材料不完整,将视为自动放弃。
2、2016年3月29日前学校审核报名资格,同时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3、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符合报考考生名单于 2016年4月2--3日在我校网站(http://zsb.xjei.cn)公布,考生自行查阅。
(六)、 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可填报1个专业(报考定向培养免费师范专业时要明确填报定向地州)。
五、考试、命题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式:专业加试和文化课考试。
(1)音乐教育专业:自治区艺术联考和文化课考试。
(2)美术教育专业:自治区艺术联考、文化课考试和美术基础理论(内容从小学到初中的美术课本内容,考试语种为汉语)考试。
(3)体育教育专业:自治区体育测试和文化课考试。考生先参加我校的文化课考试,再参加《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
(4)表演艺术(体育艺术方向)专业:学校专业加试和文化课考试。
考试过程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程负责,纪检督查组监督,表演艺术(体育艺术方向)专业的专业加试由专业加试考核组负责实施,文化课、专业基础理论考试由文化课考核组负责实施。
六、考试地点、时间
(一)专业加试(考试地点、时间及内容见附表二)
1、报考我校表演艺术(体育艺术方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时须携带身份证、高考报名序号单原件,经专业加试合格者发放我校专业加试合格证。
2、考生可通过登录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zsb.xjei.cn)查询专业加试合格成绩、资格审查通过情况。
(二)文化课考试及美术基础理论考试(考试地点、时间及内容见附表三)
1、经自治区招生办对上报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2、汉语、民考汉、双语计划的考生,文化课考汉语文,民语言计划的考生,文化课考汉语。
3、美术基础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从小学到初中的美术课本内容,考试语种为汉语。
4、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体育艺术方向)专业的考生,参加文化课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专业加试合格证原件、高考报名序号单。
5、体育教育专业考生参加文化课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高考报名序号单。
6、文化课考试前一天考生可到考试地点看考场,考试地点时间可在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zsb.xjei.cn)上查询。
七、录取
(一)录取办法
1、定向培养免费师范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优先录取定向地州考生,若定向地州计划未完成,则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有报考志愿的其它地州考生。
2、各专业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若总分相同情况下:
音乐教育专业按专业加试联考、文化课成绩排序。
体育教育专业按专业测试、文化课、身体素质、术科专项成绩排序。
美术教育专业按专业加试联考、文化课、美术基础理论成绩排序。
表演艺术(体育艺术方向)专业按专业加试、文化课、术科专项成绩排序。
(二)录取成绩核算
1、音乐教育专业:自治区专业加试联考成绩占50% ,文化课考试课成绩占50 % 。
2、美术教育专业:自治区专业加试联考成绩占40% ,文科课考试成绩占30 % ,美术基础理论考试成绩占30 %。
3、体育教育专业:自治区专业测试成绩占50% ,文化科考试课成绩占50 % 。
4、表演艺术(体育艺术方向)专业:学校专业加试成绩占60% ,文化科考试课成绩占40 % 。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入学前不组织体检,考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处理。
(三)经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zsb.xjei.cn)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4月21日前,(体育教育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推迟一个月)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审批结果,于2016年5月20日发放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
八、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九、毕业生待遇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其中定向免费师范生由国家统一安排就业。
十、 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根据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或“三校生”高职(专科)院校的考试。
(二)本方案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三)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
学校网址:http://www.xjei.cn
邮政编码:830043
举报监督电话:0991-8898182(校纪检委)
联系电话:0991-8898231(招生就业处)
0991-8898683(音乐学院)
0991-8898681(美术学院)
0991-8898901(体育学院)
传 真:0991-886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