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职业教育要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为生产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调整高等教育结构的重要任务。推进高职分类考试改革,突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比例。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新疆职业大学在传媒设计类、语言文化类、自动化类、服务管理类、餐饮管理类等专业设置单独招生计划。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订新疆职业大学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章 报 名
一、报名条件
1、取得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要求无违规违纪行为,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服务管理类、餐饮管理类专业还需符合服务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指标。
3、空中乘务专业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2)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
(3)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
二、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0日- 3月25日。
三、报名方式
以下两种报名方式,考生选择一种即可,无需重复。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职业大学招生网站(网址:http://www.xjvu.edu.cn),根据提示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到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办(北京路校区)现场报名。
四、志愿填报及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语种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
2、文科生不能选择理科专业;
3、填报时必须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大类内调剂,且不能跨类选择:其中自动化类只能调剂到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服务管理类专业只能调剂到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餐饮管理类专业只能调剂到餐饮管理专业。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新疆职业大学2016年单独招生16个专业,计划500名,其中南疆单列计划70名,学制均为三年(民语言另预科一年),专业大类及专业计划明细如下表:
第四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网上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2016年4月6日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上公布符合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二、考试安排
1、考生报到
2016年4月8日到学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新疆职业大学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
(2)考生本人签订的《2016年新疆职业大学单独招生考生承诺书》 ;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双面)一份;
(5)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1张;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6年4月9日(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后4月10日体检,费用300元)
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新疆职业大学(详情见准考证)
三、面试办法及成绩核算
1、考试形式。由面试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包括语言表达、职业能力倾向等方面,采用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
2、成绩核算。考生总成绩=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科目门数×2×1.2+面试成绩(满分200分)×0.8。
第五章 录 取
在自治区招生办的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按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男女生比例原则不限,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建议男生报考。
4、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行业从业人员身体素质要求。
5、根据考生总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2016年4月30日,学校将经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批准的录取名单公布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7、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且不得调整专业。
三、优惠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可以向学校提出免试申请,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第六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注册、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职业大学学籍规定》处理。
第七章 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二、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开展,按不同的分工下设八个工作组。
三、单独招生考试监督实行自治区招生办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双重监督。
第八章 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二、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核定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规模内。
三、本方案由新疆职业大学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新疆职业大学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
网址:http://www.xjvu.edu.cn
2、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联系人:张鲲、阿不都艾尼•乌甫尔
联系电话:(0991)3785328
3、新疆职业大学传媒与设计学院
联系人:周永启、张文弢
联系电话:(0991)3766112、3766538、13999857046、13999850328
4、新疆职业大学外国语言学院
联系人:崔昆、崔斌
联系电话:(0991) 3757746、3785352、15299183667、13399918000
5、新疆职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联系人:程莉、刘丽莉
联系电话:(0991) 3739204、13579928754、13659929962
6、新疆职业大学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联系人:巩雪
联系电话:(0991) 3785356、3714624、15899442062
7、新疆职业大学烹饪与餐饮管理学院
联系人:陈运生、 多力坤
联系电话:(0991) 3791733、3716140、13899945970、18999985603、13565938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