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银行汇款缴费须知
汇款时间:2016年2月27日—3月7日
汇款金额:人民币200元整
收款人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收款人账号:1636 2622 4297
收款人汇入行名称:中国银行长春朝阳支行
收款人汇入行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说明:
一、须在指定的中国银行现金汇款缴费,填写个人客户境内人民币汇款申请书,
禁止跨行交易;
二、须考生本人到银行汇款,禁止他人替代;
三、在“用途及附言”一栏,须填写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码;
四、由于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个人对公汇款业务,请考生在周一至周五期间办理。
银行汇款单填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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