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
中级资格考试红河考区报名简章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5〕24号)、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同意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的批复》(会评〔2016〕1号要求,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6年9月10日-12日举行。现就2016年度云南省红河考区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红河考区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3月2日—27日,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6年3月29日。报名的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9月10日—12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及方式 |
9月10日(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第一批次无纸化考试 |
14:00—16:30 经济法 | ||
9月11日(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
14:00—16:30 财务管理 | 第二批次无纸化考试 | |
9月12日(星期一) | 9:00—11:30 经济法 | |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
二、报名基本条件及收费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分别必须符合以上条件。
2.港、澳、台报考人员按文件要求执行。
3.因全部实行网上交费,考生对自行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三、收费标准
按照《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规定,报名费每人每科收取40元执行。
四、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五、考试大纲
以全国会计考办修订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六、考试形式
201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采取“无纸化考试”方式进行。但考虑到年龄偏大、上机操作不熟悉的情况,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凡是50岁以上的考生,在报名时可自愿选择机考或答题卡形式作答,并选择“昆明市—市函校”区划,由省财政厅委托昆明市统一组织考试。
七、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6年8月25日开始打印准考证
红河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