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16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考办发[2016]2号)文件精神,现就社会化人才评价(医学工程)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在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医学工程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8号)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考试。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点击“2016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进行网上预报名。网上预报名结束时间:2016年3月1日。考生网上预报名后,必须到相应的报名点进行网上申报确认,未经确认报名无效。
2、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3月1、2日,3月2日16:00结束确认。确认地点:成都市提督街54号(成都市卫生计生人才服务中心)。
3、请各区(市)县卫计局、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考生报名和资格初审,并按照时间安排,由区市县及单位统一到成都市卫生计生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三、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2016年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单位出具从事相关工作的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交原件审查,交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由初审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
四、考试费用
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和《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明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省和市(州)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09〕198号)文件规定,初级考试50元/人/科,中级考试70元/人/科,一经报名现场资格确认后概不退费。
五、准考证打印
2016年4月28日至5月15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核确认的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成都市卫生计生人才服务中心
2016年2月22日
附件:四川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16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考办发[20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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