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云南籍高校毕业生,持有毕业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涵,以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签章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等材料,到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报到,所需材料齐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除我省紧缺专业外,我省原则上不接收非云南籍中专毕业生。用人单位接收非云南籍紧缺专业中专毕业生,需将接收情况提前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后,方能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报送材料齐全,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