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厂矿民营医院及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云南省考区及曲靖市考点的统一安排部署,为确保我市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纸笔作答考试时间:2016年5月14、15日。
人机对话考试时间:2016年5月14、15、21、22日。
二、报名方式:
按照要求所有考生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各地考生个人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
三、网上报名时间
根据考点考务安排,为能按时审核报送考生材料,我市统一规定网上报名时限为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29日,请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报名。
四、考点审核报名材料
现场审核时间为1月18日-1月29日。请各单位及时通知需参加卫考的人员按时到卫计局办公室现场审核,逾期将不再审核确认,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参加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5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含本专业起始学历)。
2.考生个人报名信息中“单位名称”必须是标准统一、规范的本单位名称。单位名称的填写:各考生个人报名信息“单位名称”,必须是标准统一、规范的本单位名称,采用(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单位公章名称)。例如公立医院:“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宝山镇卫生院”;私立医院:云南省曲靖市宣威云峰医院、云南省曲靖市宣威**西医(中医)诊所。公立医院在宣威后加“市”,民营医院、诊所在宣威后不加“市”。
3.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费的收缴仍然沿用原来的现场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收费的缴费方式。初、中级均为每个考试科目50元。对上报曲靖考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4.按考点的要求,为提高报名材料的审核效率,从今年起,报名考生的岗位聘用情况由各医疗卫生单位审核,在提交报名材料时无需再提供“履职聘书”(小合同),只需填写《聘用证明》即可,对于在多个医疗机构工作过的人员,考生必须向最后所在单位提供之前的履职合同等材料,《聘用证明》由现所在单位出具。在职在编人员第一年试用期不计算为履职时间。请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责任,严格对考生的聘用情况进行审核。不严格审核,出现虚假履职信息的严肃追究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5.按考点统一安排,今年现场审核时考生要填写《2016年度卫考历史考生报名信息汇总表》、《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报名考生必须认真填写,填写信息错误的责任自负。
6.考生提交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复印材料必须为A4纸张规格,直排复印,且要复印清楚,否则不予受理。对上报曲靖考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7.考生申报表中申报人员一定要签名,并留下能长期使用的联系方式。
8.历史考生的报考专业代码必须与上一年度的代码一致。代码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新考生,上一年度成绩作废。
9.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的人员,请注意核对医师执业证上的执业范围是否与所报专业相符。
10.学历取得日期、从事本专业聘书年限、基层服务一年证明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15年12月31日。
附件: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生聘用证明
2.2016年度卫考历史考生报名信息汇总表
3.曲靖考点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4.云南省卫生厅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一年情况证明
5.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需提交审核材料
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