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德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德市人发[2008]47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5名公务员。
二、选调范围
全市市级机关、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党委、政府符合选调条件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二)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后出生);
(四)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党委、政府工作人员须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五)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由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8月2日—5日,地点:市政府办公室人事处(德阳市长江西路一段37号,市政府大楼715室)。参加选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机关干部报名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2—3篇本人主笔撰写的文章,2张2吋近期免冠照片。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
(四)笔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业务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五)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以及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人员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3: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试用和考察。经遴选确定的试用人选,统筹分配到缺编处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根据德才表现、工作情况和个人意愿,对拟正式调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七)调入。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正式调入人选,并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报名者须保证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如发现所提供的材料不实,将取消其报名和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838—2221055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