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公安协辅警人员应提供《面向全省公安协辅警考录人民警察学员报名资格审核表》、用工审批核准证明、历年劳动合同。
受省市两级人民政府见义勇为记功表彰的公安协辅警,应提供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