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程安排
阶段 | 时间 | 主要工作内容 | 办公地点 |
准备材料阶段 | 5月5—7日 | 参加体检(需做肝功) | 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 |
5月8—11日 | 采集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超过20KB) | 金美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地址:翠湖南路94号 | |
5月12日前 | 个人准备齐全相关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一) | ||
收审材料阶段 | 5月12—16日 | 提交材料供认定机构审核 | 五华区便民服务中心安康路104号2楼2号大厅6号窗口 |
打印证书阶段 | 5月19—27日 | 在审验合格材料相关表格上盖章,并录入数据到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 | |
5月28日 | 本人确认录入信息并签字 | ||
5月29—6月5日 | 打印证书、贴照片、盖章及钢印 | ||
发放证书阶段 | 6月6日 | 领取证书 |
二、须提交材料:
(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
(三)《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一份;
(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五)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七)近期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3张及电子照片(须按统一规格);
(八)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及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提供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九)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提交由认定机构安排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单原件一份。
相关表格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可上网下载。网址为/n9273c1070.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