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2011年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公告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的通知》(云组通〔2011〕4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的通知》(曲组通〔2011〕5号)要求,今年乡镇党委换届,要选拔一批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师宗县关于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和对象
1、选拔岗位
在乡镇党政领导和党委委员职数范围内,根据大学生“村官”德才条件,全县每个乡镇选拔1名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党委委员。
2、选拔对象
全县2008年、2009年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的优秀大学生“村官”。重点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优先选拔在2010年村“两委”换届中当选村“两委”成员或者年度考核优秀、受到县以上表彰的大学生“村官”。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应留出职位,适当时候通过公开选拔方式产生。
二、资格条件
选拔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的大学生“村官”,应当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
选拔进入乡镇党委班子的大学生“村官”,一般应有3年以上党龄。没有3年以上党龄,个别优秀的,经县委批准,也可作为乡镇党委委员人选。党龄不满1年的,不得作为党委委员人选。党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2月28日。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作为拟选拔对象:
(1)受刑事处罚的;
(2)有重大工作过错,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的;
(4)违反选聘合同约定和纪律,尚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受到过批评教育、警告、记过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工作程序
选拔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以乡镇为单位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2月26日至28日;
2、报名地点:各乡镇党政办公室;
3、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符合选拔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填写《师宗县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报名表》(一式5份)。大学生“村官”所在的村党总支、乡镇党委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4、资格复审:各乡镇党委收集大学生“村官”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于3月1日上午交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进行资格复审。
(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在大学生“村官”工作所在地乡镇组织召开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大会,在符合资格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人员范围内推荐初步人选。
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大会原则上由乡镇机关干部、乡镇站所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本乡镇的大学生“村官”以及大学生“村官”所在村委会的村组干部、群众代表等人员参加,具体参会人员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县委组织部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提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提交县委研究。县委按照1:2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在民主推荐中推荐票未过半数,或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初步人选。
(四)差额考察及研究确定正式人选建议名单。县委组织部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初步人选进行差额考察,报经县委研究后,提出正式人选建议名单。
(五)公示及上报审批。县委组织部在一定范围内对正式人选建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映的,由县委组织部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确定为正式人选。
(六)参加选举。乡镇党委在选举产生新一届党代会代表时,要注意把优秀大学生“村官”推荐到有关选举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推选为党代会代表。拟选拔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工作的大学生“村官”正式人选,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推荐作为新一届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参加选举。
(七)任用。担任乡镇党委委员的大学生“村官”,任用期满一年后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乡镇机关选任领导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四、师宗县委设立监督委员会对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负责受理干部、群众的举报和反映。
五、本公告由师宗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4—5758398
举报电话:12380
附:(请在师宗党建网首页文档下载窗口下载)
《师宗县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报名表》
中共师宗县委组织部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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