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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济宁市公务员调任转任实施细则(试行)》(济组发〔2012〕4号)和《济宁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济组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济宁市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济宁市互联网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计划
共选调工作人员6名,分综合管理岗、网络新闻宣传岗、网络舆情监控分析岗三类。具体职位计划详见《济宁市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济宁市互联网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我市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在编在职、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时间截止至2015年3月3日);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中共党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3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遴选试用期,或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
5、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在乡镇或相应基层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实际工作满2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9:00至3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3月10日9:00至3月13日16:00
现场认定时间:2015年3月14日至15日9:00—16:00
现场认定地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济宁市红星中路7号市委东临一楼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nsi.gov.cn/)或济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jiningrsks.gov.cn/),点击“济宁市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济宁市互联网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底色为浅蓝色,JPG格式,像素20KB以下:高170-180、宽110-120)。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资格初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3、现场认定。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准考证主证》,并在简章附件中自行下载填写《济宁市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济宁市互联网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按规定时间到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现场认定手续。现场认定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及电子版照片(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JPG格式,像素20KB以下);
(3)《济宁市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济宁市互联网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4)《准考证主证》(一式一份,A4纸);
(5)本人签名的《报考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
现场认定无误的,在《准考证主证》上加盖市委宣传部印章。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现场认定的报考人员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该类职位选调计划。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现场认定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3月18日16:00至3月20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副证》(A4纸)。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副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主证和副证参加笔试。
(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选。
1、资格复审。进入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向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由组织、人社部门盖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2)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经历满2年的证明材料和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领取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准考证。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从事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满分100分。
(三)面试
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选调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职位的考察人选,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二)体检
体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综合考察情况,按选调职位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职位缺额的,从相应选调职位被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人选。体检结束后,报考人员放弃选调的,需写出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从相应选调职位被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选调对象承担。
七、公示、试用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分别在报考网站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工资关系,在原单位调整、提拔职务的不予确认。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八、其他事宜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次选调简章由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2348420
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
2015年3月3日
附件:
1、济宁市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济宁市互联网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济宁市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济宁市互联网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
3、济宁市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济宁市互联网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4、报考诚信承诺书
易贤网温馨提示:
《济宁市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济宁市互联网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报考诚信承诺书.doc》来源于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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