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的相关要求,昆明海关2011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将于2011年2月23日—25日在云南省昆明市进行,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2011年2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间到海昆大酒店八楼大会议室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提交2011年1月28日在昆明海关门户网站公布的《昆明海关关于参加2011年公务员考录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前来参加面试。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为考生本人,不得采取他人代为办理的方式进行,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应按时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具体面试资格复审时间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面试时间:2011年2月23日—25日,其中,上午0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
面试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620号海昆大酒店。
各职位面试时间根据考生报考职位分别安排,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查看面试成绩及体检安排
参加面试的职位结束后的当天晚上,考生可在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时另行通知)查看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同时可于第二天晚24:00后,考生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本人成绩。
四、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原则。
现有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成绩应达到总署统一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四舍五入),方可按上述原则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及政审的相关要求
体检将在面试成绩公布之后的第二日统一进行,体检地点为云南省公务员定点体检医院。考生应按照医院的体检要求做好准备工作,体检费用自理(一般为300元左右)。考生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的相关标准。
体检结果一般在体检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由体检医院通知昆明海关(具体时间及检验标准以体检医院通知及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得进入政审环节,同时该职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的顺序由下一名次考生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我关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确定最终拟录取人员名单报海关总署及国家公务局审批。
六、其他事项
此通知未尽事宜,我关也可采取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中国海关考录网和昆明海关门户网站发布的后续通知,并保持在报名时所提交的各种联系方式畅通且能直接联系到本人,若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联系我单位,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面试期间食宿及体检费用自理。
有何问题可及时与我单位联系。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先生 陈先生 李小姐
联系电话:0871-3016056 3016026 3016045
传真:3016057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618号昆明海关人教处干部科。
海昆酒店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620号海昆大酒店(昆明海关大楼旁边)。
乘车方式:从火车站乘坐K1、23路公交车到北京路凤凰村站下车斜对面即到;从机场乘坐52路到东风广场站下再转K1或23路到北京路凤凰村站下车斜对面即到。
昆明海关
二0一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