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丽江市人事局《关于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2003]41号)、《丽江市幼儿园招聘工勤人员公告》的规定,经过综合考核和专业能力考试、体检、考核合格,拟聘用吕正商到市幼儿园工勤岗位工作。
公示期为七天(2011年1月27日至2011年2月2日)。对拟聘用人员有何异议,请向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反映。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电话:0888-5122926 邮编:674100
201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