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以下简称“入围考生”)已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的网站上公布,现将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
(一)请入围考生务必于2月10日(星期四)前通过发送E-mail到wuj@heciq.gov.cn进行确认。
电子邮件的标题是:“***(姓名)面试确认”;电子邮件中的正文,请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考生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通讯地址)。
如不能通过电子邮件确认,请于2月9日~10日与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电话联系确认。
(二)入围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2月10日前通知我局,同时将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传真或邮寄至我局人事处。
(三)如2月10日前未进行面试确认的,我们将发送手机短信进行确认,24小时内不回复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上报到上级有关部门,供今后招录时参考。
二、入围考生报到时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一寸免冠彩照,照片应与报名时上传网络的照片一致)。
(四)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有关职位要求的英语专业八级证书、会计资格证书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其他有关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留学归国人员还需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九)4张1寸免冠彩照(照片应与报名时上传网络的照片一致,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
(十)其他条件:
1、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1份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原件(如无,可不提供)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
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三、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18号
电话:0311-85980520、85980532、85980536
传真:0311-85980529
邮箱:wuj@heciq.gov.cn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人社部的统一部署,我局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初定于2011年2月中下旬进行,具体安排请关注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书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