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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城乡建设局,市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47号)精神,为做好全市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我市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
(二)我市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以下简称“市人社局专技处”)、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以下简称“市建设局人事处”)共同负责。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报考人员相关证件验证及资格初审工作。报名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考试时间与考点设置
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5月23、24日两天。请严格按照《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盐城市区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报名组织
(一)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
(二)我省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3月2日-11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6日。
市直的新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照片审核成功后,应于3月11-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将有关材料送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资格初审,资格现场审核地点: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楼一楼人才市场大厅(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市人社局专技处考试政策、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88193016、88195110。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电话:88195106、88195104、86668515。
各县(市、区)的新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照片审核成功后,应于3月11日将有关材料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以下简称“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详细地址见附件2)接受资格审查。
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确保按时缴费。
(三)凡新报考者须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新报考者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五)各县(市、区)应于3月12日将本县(市、区)报考人员的材料连同名册送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专技处会同市建设局联合审查,联系人:孙红兵,88195104。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审材料的,视同不具备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
(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 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5年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3年和2014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八)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四、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全科(4科)考试: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5月15日-21日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3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15年4月20日-24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至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104室(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九、教材与培训
2015年考试继续使用2014年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请报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报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十、其他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要积极做好本地区考试的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将考试信息最大限度地传达至报考人员。
(二)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市解放南路150号1005室)联系电话:88422665。
(三)市人社局专技处监督电话:88195105;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jsrsks.gov.cn;
盐城人事考试网网址:www.ycks.gov.cn;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址:cxjsj.yancheng.gov.cn。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5年2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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