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5年2月27日12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
电话确认(传真)请拨打:0551-65164161。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5年2月27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或邮寄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书样本见附件)。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声明的,视同放弃面试,考生有关情况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5年3月9日上午9时到我局劳动人事处报到,以接受资格复审,并签订保密协议书。
资格复审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原件。
4、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8张(背面写上姓名)。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2015年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可为其开具2015年度报到证(派遣证)的证明。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其中第6项所列材料请于3月6日前传真至我局劳动人事处。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15年3月10日进行,上午9点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时30分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186号安徽储备物资管理局机关大楼6楼劳动人事处。
面试人员名单(同一职位内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入围分数线 |
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 0601477001 | 黄洋洋 | 477232300204 | 112.800 |
朱海洋 | 477234060108 | |||
刘尚 | 477234192018 | |||
劳动人事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0601477002 | 曹远丽 | 477234113119 | 119.900 |
张晨 | 477234194530 | |||
俞能超 | 477236623214 |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我局规定的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我局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并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人选按照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需递补人选时将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管理。
(二)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
(三)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局负担。
联系电话(传真):0551-65164161、65164181;
联系人:于江、汪云海。
安徽储备物资管理局
2015年2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