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民航新疆管理局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1、面试人员名单(含通过调剂进入面试人员)、准考证号码、职位代码、各职位面试最低分数线等详见附件一。
2、面试人员均需填写《面试确认书》(见附件二,要求有本人签名),并于2月16日前发送传真至0991-3807010,进行面试确认。
传真发送后请通过0991-3804117电话进一步核实(每日时间为上午:10:30-13:30,下午16:30-18:30。)。
3、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填写《放弃面试声明书》(附件三,要求有本人签名,并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凡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在面试5天前,提交放弃声明的,有关情况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月16日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5/>下载,粘贴本人一寸彩色照片(照片与报名上传一致),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等其他资格证书、执照、证明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须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在工作单位与报名时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六张(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装入写有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的信封。
以上材料必须附有详细清单,并在清单最后注明“本人所提供所有资料和填写内容完整无误,全部属实”字样,并签名落款。提交的材料均备案存档。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或未邮寄上述材料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应对邮寄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邮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46号,民航新疆管理局人事科教处(收),邮编830016(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联系电话:0991-3804117。对于及时寄达且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不另行回复,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前我单位将对前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邮寄材料原件。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相应岗位面试前一天18:00—19:00。
3、现场资格复审地点:面试地点(见后文)资格复审专区。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乘车方式
1、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5年3月7日—3月8日进行,上午9:0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管理时间为8:30(8:5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取消面试资格)。下午13:3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管理时间为13:00(13:2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新疆机场集团公司员工培训中心三楼(位于乌鲁木齐地窝铺国际机场)。
3、乘车路线:
新疆机场集团公司“员工培训中心”位于天缘酒店东侧,(在候机楼附近“天缘酒店”在视线范围内可见)。
从候机楼步行前往“员工培训中心”约需要10分钟。
自行驾车由机场高速至“地窝堡国际机场”,按路牌指示行驶可至。
乘坐公交51路或27路至终点站(地窝堡国际机场),进入机场大门,直行约500米至第三个交通灯处,左转直行可以看见左侧“员工培训中心”。
从火车站出发,乘BRT1号线至长江路站换乘公交51路或机械厂站换乘公交27路。
五、体检和考察
1、录用计划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2、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招录计划数
1:2差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自治区公务员局统一安排在乌鲁木齐进行,进入体检人选的考生于面试第二天参加体检。
3、按招录用计划数1:1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六、签订服务协议事项
根据《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和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2015年报考我单位人员一经录用,须与我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1、报考公安局岗位的考生,根据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体能测试,请有关考生准备运动服和运动鞋。
2、面试期间食宿费、交通费,由考生自理。
八、联系方式
面试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991-3804117。
附件一: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安排
附件二:面试确认书(模板)
附件三:放弃面试声明书(模板)
民航新疆管理局
2015年2月12日
附件一: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安排
姓名 | 准考证号 | 职位代码 | 面试时间 | 面试最低分数线 | 调剂最低分数线 |
钱发民* | 185111351004 | 0501297001 | 3月7日上午 | 117.8 | |
房微* | 960165210516 | ||||
刘冷* | 170139051304 | ||||
曾毅* | 141143183230 | ||||
张广成 | 297145192026 | 0501297002 | 115.4 | 124.9 | |
彭定初 | 297134017413 | ||||
包芳 | 297123022316 | ||||
李晨光 | 297144034617 | ||||
吴俊群* | 102111051422 | ||||
毕研凯 | 297244079618 | 0701001001 | 103.1 | ||
耿阳 | 297265515307 | ||||
薛云峰* | 138165213112 | 0501297006 | 3月7日下午 | 117.5 | 116.2 |
严磊磊 | 297165211106 | ||||
熊力* | 138142064216 | ||||
侯捷* | 138141022012 | ||||
叶凌云* | 902133120430 | ||||
王晓峰* | 107139023812 | 0501297007 | 119.3 | ||
宋长龙* | 138165213315 | ||||
任兵* | 903161281624 | ||||
李淑玲* | 952144041529 | ||||
张曦* | 927132194615 | ||||
安乐乐 | 297121091501 | 0501297008 | 116.4 | ||
何文革* | 138135511721 | 0501297009 | 113.2 | ||
刘怡璇 | 297165211507 | 0501297003 | 128.6 | ||
赵中华* | 902142154102 | 0501297011 | 3月8日上午 | 109.4 | 123.5 |
唐艳 | 297165210523 | ||||
边佳禹 | 297115210713 | ||||
蔡鑫 | 297162121819 | ||||
王磊* | 903112141026 | ||||
伍洁妮 | 297143045409 | 0501297012 | 108.8 | 125.3 | |
朱良兵 | 297132372729 | ||||
刘露 | 297132038630 | ||||
萨日娜 | 297165210205 | ||||
王跃飞* | 116141153125 | ||||
龚维维 | 297265312202 | 0701002001 | 119.1 | ||
李伟* | 292244079425 | 0712001003 | 113.3 | 104.5 | |
王旭 | 297265514722 | ||||
李蒙然 | 297233014609 | ||||
赵明 | 297265419615 | 0712001004 | 95.9 | ||
史峻 | 297244079620 | ||||
陈霆昊 | 297244079617 | ||||
张旭东 | 297241042009 | 0712001005 | 116.9 | ||
郭志鹏 | 297237131203 | ||||
陈林涛 | 297265214611 | ||||
刘成学 | 297265424316 | 0712001006 | 85 | ||
王少华 | 297265417907 | ||||
王帆 | 297262111624 |
姓名前带*为调剂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