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国家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办2015年考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
1、面试确认:请列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5年2月28日前将是否参加面试的书面确认函通过邮件发至liyg@serc.gov.cn进行确认。格式为:“×××(姓名)+准考证号确认参加/不参加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2015年公务员招录面试”,并附本人亲笔签名;同时发送其他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或照片均可,材料清单见附件3)。
如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确认并提供有关材料,经进一步确认后将按照规定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备审。
自愿放弃面试的考生,须及时按要求向我办提供由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书》,未提供放弃面试声明书而放弃面试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资格复审: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5年3月10日中午12:00-13:00在昆明市春城路22号耀龙培训中心候考室进行资格复审。有关证书的原件请考生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工作人员查验。(材料清单见附件3)。
二、面试安排
1、时间:2015年3月10日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中午12:00之前到达候考室。截至13:00未到候考室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地点:耀龙培训中心(昆明市春城路22号)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三、面试、体检、考察有关事项说明
1、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统一安排于3月11日进行。(体检须知见附件5)
2、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报公务员主管机关备案。
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3011564
传真:0871-63195591E-mail:liyg@serc.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
1.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2.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4.参考路线
5.体检须知
附件1: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单位 | 职位 | 分数线 |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 业务处室工作人员 | 111.2 |
附件2: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本次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徐 沐 | 386244218019 |
吕文彬 | 386211764104 |
刘云飞 | 386242131223 |
王 禹 | 386222147810 |
林焕辉 | 386244218021 |
罗 叶 | 386242097227 |
注:面试录取比例为3:1,通过面试的考生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名单。
附件3: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 |
1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正反面)、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
2 | 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粘贴照片(近一年内一寸免冠彩照),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
3 | 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
4 | 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相符) |
5 | 中共党员提供本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民主党派成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6 | 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照片文件名为考生姓名)及纸质版4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 |
7 | 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和工作证复印件(所在单位如未制发工作证,须在报考证明中说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承诺在政审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承诺书模板见后)。 |
8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附件4:面试地点示意图
图中红点处为昆明耀龙培训中心
1、由昆明火车站出发,可在昆明火车站乘60路公交车至和平新村站下车,步行至昆明耀龙培训中心;
2、由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出发,可乘空港机场919路C1线在和平新村站下车,步行至昆明耀龙培训中心。
附件5:体检须知
一、体检时间
3月11日上午7:30。
请考生至昆明市拓东路45号世博大厦门口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务必准时。
二、体检须知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5、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早晨空腹,现场凭身份证向我办工作人员领取体检表。
2、体检前,请仔细阅读体检表内页体检须知,在医务工作人员的安排指导下逐项进行检查。
3、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送交我办工作人员。自行带走体检表者视同退出体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