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3月2日16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或邮件确认。
1、电话确认:拨打0571-85118073、85119360。
2、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renbaochu@163.com。标题统一按“考生***(姓名)确认参加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办事处面试”字样。邮件内容需包括:考生信息(姓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固定电话、手机)、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的人事部门联系人信息(姓名、部门及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联系人信息(姓名、部门及职务、办公电话、手机)。
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须在3月2日16时前将本人签名的书面“放弃面试申明书”传真至我办(传真号:0571-85118073)。随意放弃面试的,该生有关情况将记录上报,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3月9日上午9:00-11:00;
资格复审地点:杭州天目山路45号(西湖物资大楼六楼610室);
请面试考生带齐如下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5年3月10日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当日上午8时30分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面试地点:杭州天目山路45号(西湖物资大楼六楼)。
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最低面试分数 |
物资管理与经营指导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0601495001 | 潘巍方 | 495233754411 | 129.3 |
0601495001 | 王迪 | 495237141629 | ||
0601495001 | 王金鸾 | 495237210613 |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布。考察(体检)的人数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为1:1,体检安排在面试次日进行,我办将于面试当晚通知考生是否参加体检(请确保手机联络畅通)。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面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安排好交通和住宿,并注意安全。
2、面试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浙江办事处人保处:诸军、郑玲钰
咨询电话:0571-85118073(传真);85119360
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办事处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