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和体检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面试人员名单
因1个岗位1名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1人进入面试:
部门名称 | 职位名称 | 准考证号 | 最低面试分数 |
太湖流域管理局机关 | 财务处财务会计核算 | 227231090908 | 119.70 |
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部门名称 | 职位名称 | 准考证号 | 最低面试分数 |
太湖流域管理局机关 | 办公室档案管理 | 227232082520 | 123.40 |
227237245415 | |||
227244061201 | |||
财务处财务会计核算 | 227211761109 | 119.70 | |
227231090908 | |||
227237672020 | |||
安全监督处水利稽察 | 227232068516 | 131.10 | |
227232102923 | |||
227244061130 | |||
防汛抗旱办公室洪水及水资源调度 | 227232340814 | 126.70 | |
227235044011 | |||
227244061127 | |||
监察处(审计处)审计监察 | 227231090916 | 129.80 | |
227231090921 | |||
227231091013 |
三、面试和体检安排
(一)面试确认
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5年2月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renlao@tba.gov.cn进行确认。邮件标题一律为“×××确认参加太湖流域管理局××(职位名称)职位面试”,正文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固定电话、手机等信息。逾期未进行邮件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应于2015年2月5日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发送传真给我局人事处。
(二)报到及资格复审
考生请于2015年3月9日13:00-15:00到我局人事处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在报到时须提交如下证明材料,供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而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面试资格。
(1)考生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http://bm.scs.gov.cn/2015),贴好照片(报考时提供的照片)。
(2)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3)已获得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党员证明等。
(6)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需注明培养方式)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代替。
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进入本单位时间、职务职称,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单位性质、办公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复印件(由档案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原工作单位和工作时间、待业时间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3月10日,上午9:0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时间为8:30,8:5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下午13:3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时间为13:00,13:2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考生应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任何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若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地点: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防调楼,具体地点待考生报到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
时间: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5年3月11日上午6:30在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门口集合统一前往,费用由我局统一支付。
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体检医院相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请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低于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考察人数与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为1:1。
四、有关要求
(一)请参加面试人员合理安排行程,带齐相关证件,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按时参加面试。
(二)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但未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声明的,我局将按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面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纪念路480号(人事处:704室)
乘车路线:地铁为3号线大柏树站下,延广纪路(顺地铁方向)向北走约500米至纪念路右拐约150米;驾车逸仙路高架场中路口下,掉头,靠右前行约300米至纪念路右拐约200米。
联系电话:021-25101104
传真:021-25101110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人事处
2015年1月21日